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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人如想要在荷兰居住超过3个月,必须申请临时逗留许可证(MVV)。
此许可证仅在荷兰境内有效。申请必须由申请者本人提交。申请过程约3至6个月。
申请仅在申请人提交了以下材料后方办理:
有效护照
4份贴好照片的,由英文或荷兰文填写完整并经签名的签证申请表
用英文荷兰文写的原稿邀请信一份
经上海市外办或苏、浙、皖省外办认证好的出生公证书,婚姻状况太无犯罪记录公证书
用中文书写完整的家庭地址,邮编及家庭和单位的联系号码
户口簿
家庭团聚
经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,并附上相关证明原件
经认证的荷兰邀请方的经济担保
邀请方的荷兰护照或荷兰居留证复印件
工作
荷兰当局发给的有效工作许可证复印件学习
荷兰大学的入学通知书
最高学历证明或毕业文凭原稿,并经公证
由荷兰银行或大学出具的担保证明,此证明需担保申请人在荷期间至少12个月内的学费、医疗保险及日用开销保障。国家公派人员应提供中国政府的书面经济担保。其它能证明申请人有能力支付生活和学习的材料也可做为担保
托福成绩单
所有公证书还需经荷兰领事馆再认证。每份文件 的认证费为45荷兰盾,按汇率折合人民币付给。
申请材料将呈送荷兰移民局(IND)。荷兰领事馆一旦接到移民局的答复,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。申请一经批准,申请人需提交国际旅行健康证,以证明其不患有肺病及其它传染疾病。在签证批准前,可能还需补充材料。
领馆概不提供任何关于申请人签证进展的电话咨询。申请人可直接致电荷兰移民局问讯。

北京 电话:010-59003490
上海 电话:021-64677037
021-64677039
杭州 电话:0571-28908899
宁波 电话:0574-27728899
南京 电话:025-83241883
青岛 电话:0532-66775158
成都 电话:028-86085111
绍兴 电话:0575-88334488
苏州 电话:0512-81881128